公告本公司向優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

公告本公司向優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

本資料由 (上市公司) 2450 神腦  公司提供
序號  1 發言日期  113/08/30 發言時間  13:57:21
發言人  陳嘉麒 發言人職稱  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 22183588
主旨
 公告本公司向優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
符合條款  第 20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13/08/30
說明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
台北市中正區八德路一段13號2、3樓
2.事實發生日:113/8/30~113/8/30
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
交易單位數量:42.54坪
每單位價格:每坪租金每個月2,351元
租金總金額:3,600,000元
使用權資產金額:3,323,404
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
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
交易相對人:優仕股份有限公司 
與公司之關係:子公司
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
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
及移轉金額:
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:公司業務上整體規劃
前次移轉之所有人:不適用 
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:不適用
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:不適用
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
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
前次移轉之所有人:不適用 
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:不適用 
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:不適用
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
認列情形):
不適用
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
事項:
交付或付款條件:月付
租期:113/9/1~116/8/31
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:無
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
決策單位:
交易決定方式: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
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參考區域內出租價格
決策單位: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先行決行
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
不適用
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
不適用
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
不適用
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
不適用
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
不適用
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
不適用
18.會計師姓名:
不適用
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
不適用
20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
無
21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
提供消費者 Apple 授權維修服務
22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
無
23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
24.董事會通過日期:
依『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』第15條第3項規定,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
25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
俟近期審計委員會同意
26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:是
27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六條規定
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28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
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29.其他敘明事項:
交易金額依簽約之合約金額為主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